一、项目编号: GXJXZBNN(2)2021-01
项目名称: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地块一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二、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4月13日
三、公告事项、内容: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1、竞争性磋商文件P22,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第八条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成安装调试后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67%,剩余合同价款3%作为质保金,在无质量和服务纠纷的前提下,于质保期(两年)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乙方,但质保金的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商品质量的保证责任。”修改为“3、付款方式:①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完成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②履约保证金:无。
③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免费无条件维修或更换;否则造成的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但履行约定后,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人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时,视为违约。”
2、竞争性磋商文件P18,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产品保质期按厂家承诺进行,提供两年的质保期,保修期保养及维护期为一年且内实行“三包”。”修改为“(1)产品保质期按厂家承诺进行,提供一年的质保期,保修期保养及维护期为一年且内实行“三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涉及到质保期的均为改“一年”。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技术参数要求补充:本次招标820kw柴油发电机组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玉柴、康明斯、沃尔沃、珀金斯、潍柴。
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1年4月23日 9时30分”,更改为:“2021年04月26日 9时30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招标人: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和电话:龚工0771-49535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座607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林丽雪、谢国栋 0771-2082132
招标人: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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